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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08简报第5期)

2008-04-23 14:11:54

 

   

第五期

(总第750期)

                       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我省开展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

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日前,省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置我省的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和时限为:20071月以来全省各地惠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有连续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往前追溯。专项检查从2月下旬开始,4月底结束。检查重点为:一是化肥等农资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切实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全省化肥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尿素等化肥生产企业是否突破政府规定的出厂指导价;化肥经销企业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支持化肥生产运输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化肥生产优惠电价、铁路运输优惠运价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的落实情况。二是惠农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违反规定出台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未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农民建房、农用机动车、农村通讯为必查内容。三是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各地要重点检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监督员建设情况;检查涉农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公示内容合法准确有效。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局组织部署,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具体实施。重点检查期间,省局将对部分县(市)进行直接检查。《通知》要求各市价格部门要加强下查一级的力度,县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检查,对在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价格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修订后的《浙江省常用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参考》已通过统计信息

                       报送邮箱下发    

 

20035月,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会同部分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编写了《浙江省常用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参考》,对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进一步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案卷管理规定》,结合具体的价格违法案例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例,对《浙江省常用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参考》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浙江省常用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参考》已通过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统计信息报送邮箱下发给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请各地注意查收,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及时反馈。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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