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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7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07简报第20期)

2008-04-18 16:33:07
 第二十期

 

 

 第二十期

 (总第724期)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2007年上半年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2007年上半年,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相继开展了涉农、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还组织开展了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涉企收费和民爆器材价格等专项检查。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着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强化服务职能,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3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3978.23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金额4141.750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842.8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10.267万元,罚款188.662万元。

一、主要统计指标变动情况

(一)价格违法案件数量、违法所得金额减少,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有所下降。

2007年上半年查处案件数为663件,违法所得金额为3978.23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2.53%5.78%。经济制裁总金额为4141.7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17%,其中退还用户金额为1842.821万元,罚款为188.66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了41.10%79.78%,而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为2110.26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98%

(二)商品价格类违法案件大幅下降,服务价格类违法案件查处金额有所上升,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案件继续呈下降趋势。

2007年上半年,查处商品价格类违法案件数为54件,查处金额99.762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44.33%87.77%,其中主要是电力违法案件数下降69.23%,违法所得金额下降96.05%

上半年查处的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数为567件,占所有查处案件数的85.52%,查处违法金额为3422.580万元,占总查处金额的86.03%,查处金额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8.01%。其中,教育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数分别为150件和195件,查处金额1790.985万元和608.999万元,这两类案件金额虽同比有所下降,但依然占据了服务价格案件全部的绝对比重。

同时,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案件继续呈下降趋势,上半年查处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案件数为42件,违法金额455.893万元,分别同比下降34.38%9.95%

(三)中介服务收费案件值得关注,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大幅度下降。

2007年上半年,查处中介服务收费案件15件,查处金额220.605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6.36%1055.85%,其中还出现了一起百万元大案。上半年,查处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为32件,违法所得金额为10.402万元,经济制裁金额为53.542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2.79%77.36%37.96%

二、主要统计指标变动的原因分析

(一)价格监管重点的变化和整规成效的显现导致价格违法案件数和金额的下降。

价格违法案件数和金额的变化主要是我省分年部署的专项检查不同所致。2004年下半年我省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部分案件延后至2006年,这是导致2007年上半年商品价格违法案件数和金额同比下降的直接原因。今年上半年,教育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所得金额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64.331万元,也是导致上半年查处金额下降的另一个原因,这也表明通过连续多年的治理,我省的收费秩序逐步得到规范。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出发,不断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行政机关收费和经营者价格行为日趋规范,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成效逐步显现。

(二)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行业价格违法案件迅速上升。

今年上半年,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的价格违法案件数和金额都呈迅速上升的趋势。去年上半年,查处价格违法金额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教育、医疗、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电力和药品,而今年上半年,排名第一至三的仍然是教育、医疗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但第四和第五位则是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相关收费案件。今年发生的中介服务价格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评估、测绘等中介服务领域,查处的大都是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另外,随着价格监管领域的逐渐拓宽,一些新兴服务行业的价格违法案件也在不断增加,这是上半年服务价格违法案件和金额上升的主要原因。

() 制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暂告段落导致今年上半年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案件数下降。

2005下半年起,我省各级价格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了制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各级价格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相继在商贸、美容美发、维修等行业查处了一批不正当价格行为。06年上半年,我省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5]804号)精神,又明确把电信行业列入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组织各地集中整治电信企业、信息服务经营者在服务过程各环节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由于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的特殊性,案件的查处周期相对较短,因此06年上半年查处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数有较大增长。制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为结束后,各地对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力度有所减退,导致今年上半年,我省查处的不正当价格违法案件数和金额大幅回落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传统领域检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价格监督检查新领域。

当前,教育收费和医疗价格仍是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我省虽连续几年对教育、医疗行业实施轮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继续巩固检查成果。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贯彻省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的意见》,继续整治教育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教育收费政策和医疗价格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着力缓解群众“学费高、看病贵”的问题。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对垄断部门、行政机关等强势单位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善于取得监察、纠风、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并尝试经济制裁与追究行政责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进一步遏制传统领域内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价格违法行为在服务行业,如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以及一些新兴的服务行业等更广泛的经济领域正以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方式出现,这对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一种挑战,需要我们开拓思路,更新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改进价格检查方式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开拓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二)继续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地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意见》,切实肩负起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职责。经过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整治,我省各级价格部门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各地要按照“密切关注、适时介入、查清问题、诫罚并举、及时总结、建立规则”的原则,积极探索监管方式,不仅要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查处,也要对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

(三)尽快修订新的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指标。

目前的《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制度》是20021月开始实施的,统计指标的考量和制定是在2001年甚至更早,距今已经有六七年的时间了,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价格违法行为也在不同的行业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也在这几年中不断探索和拓宽新的领域,在统计上,我们需要能反映出价格违法行为更多、更细、更前瞻性的指标,来为领导下一步的决策提供更真实、更明确的依据,现行的统计报告制度的指标设置已无法满足这些需要,因此,我们建议尽快修订新的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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