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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07简报第2期)

2008-04-09 15:07:02
第二期

 

第二期

 (总第706期)

                         二00七年二月七日

 

2006年浙江省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分析

 

2006年,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70件,查处违法所得12067.50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1774.09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525.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04.05万元,罚款244.91万元。

一、 主要统计指标变动情况及特点

(一)价格违法案件数量减少,查处违法所得金额持平,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下降。

2006年查处案件数为1570件,比去年同期1840件下降20.11%;查处违法所得金额为12067.50万元,至去年同期增长0.65%,基本持平;而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为11774.0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01%,其中退还用户3525.13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04.047万元,分别同比下降21.87%7.56%2006年查处的百万元以上大案为17件,和去年相同,但是查处违法所得金额为4945.78万元,同比增长59.57%,说明2006年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认真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能职责,切实加大了价格行政处罚力度。

(二)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案件呈递减趋势

2006年,查处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案件为127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为1420.225万元,经济制裁金额1286.654万元。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案件从历年同期看成逐年下降趋势。

以上图表说明国家行政机关“收支两条线”、“阳光收入”政策以及《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有力的规范了行政机关收费行为。

(三)教育、医疗乱收费案件比重最大,交通运输和电力违法案件值得关注。

2006年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量排名前三位的类型依次是: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分别为407件、368件、194件,分别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25.92%23.44%12.36%

查处价格违法金额增幅最大的是电力和医疗服务乱收费案件,2006年查处电力和医疗服务乱收费违法所得金额分别为2054.11万元和3674.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8.91%51.07%

实施经济制裁金额列前三位的案件类型依然是: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和电力价格,分别为4033.29万元、3277.59万元、1989.88万元。

在查处的17件百万元以上案件中,教育占41.18%,电力占29.41%,医疗服务占23.53%,合计占94.12%

在全省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中,列前三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320件,教育222件和药品医疗服务206件,占总举报查处案件数的54.32%

二、 主要统计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一)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数、经济制裁金额下降,国家行政机关乱收费案件逐年下降趋势明显,市场价格秩序日趋规范。

2006年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根据上级部属及各地实际相继开展了涉农、教育、医疗、电力等公用事业价格、成品油、化肥、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涉及出租汽车收费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收费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还处理了一批教育、医疗服务乱收费案件,同时继续开展制止价格欺诈专项整治,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案件数和经济制裁金额却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于连续多年来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高度重视《价格法》和价格政策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涉农、社区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示工作,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行政机关收费和经营者价格行为日趋规范。

(二)教育收费违法形式趋于隐蔽化,医药行业违法行为仍屡禁难止。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多年来的重点之一,各地在创新检查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对策,检查了违法案件的发生。据统计2006年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数和违法所得金额分别同比下降20.97%13.33%,但仍占全部价格违法案件的25.92%,列第一位,查处百万元以上教育收费违法案件占大案总数41.18%,仍居第一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符合“三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违法收费情况严重,一些重点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比较普遍。教育乱收费的手段也更加隐蔽,有些以补课、办特色班名义多收费;有的对高中“三限”学生重复收费,即对“三限生”一次性收取高中阶段学费后,每学期又按普通学生标准再次收取学费;有的扩大代办范围强行收费等。

医药行业也是价格部门多年来整治的重点,近年来更是加大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据统计2006年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数和违法金额分别同比增长27.78%51.07%。但是一些医院法律意识、政策观念淡薄,出于部门利益驱动乱收费,一些大医院利用资源、人才相对垄断优势乱收费以及财政投入不足、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监管体制不完善等深层次原因使得医药行业乱收费现象屡禁难止。

(三)煤电油运供求格局未改,相关领域价格违法案件仍趋高位。

2006年,煤电油运等相关行业的供求格局仍未改变,特别油价不断攀升,导致交通运输车辆营运成本上升,营运车辆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擅自提价、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群众投诉居高不下。为此,我省各级价格部门继续加大交通运输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加强节假日期间运输价格检查,查处了一大批价格违法案件,同时加大力度,抓紧做好上年电力遗留案件的处理结案工作。这是上半年交通运输案件和电力违法案件数量较大的主要原因。

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教育、医药、运输、电力价格整治。

当前,教育收费和医疗价格仍是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我省连续几年对教育、医疗行业实施轮查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继续巩固检查成果。2004年以来,我省相继推出高校学分制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减免杂费、非营利医院药品销售价格实行顺加作价等政策,全面调整了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贯彻省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的意见》,继续整治教育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保证教育收费政策和医疗价格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着力缓解群众“学费高、看病贵”的问题。连续三年,交通运输价格和收费都是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各地要组织开展运输价格检查,及时制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同时要继续做好电力等公用事业价格检查,为促进经济较快又好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二)拓展价格监督检查新领域。

近年来,我省价格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这几块,监督检查的面不广,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也逐渐减少。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更隐蔽的价格违法手段和行为在更广的经济领域内逐渐产生,如行政机关利用行政职能转移或指定服务等手段,通过下属机构、技协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逐渐增多,企业反响强烈。为此,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工作调研,进一步拓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领域,创新价格检查手段,努力开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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