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服〔2008〕218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厅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关于缓解成品油调价对交通运输业影响
严格控制连锁反应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为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缓解成品油价格调价对交通运输业影响严格控制连锁反应的通知》(发改电〔2008〕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中“对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通行费推广实行月票或年票制,实行大客户优惠”的政策,各地要积极加以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交通 价格 通知
抄送:各市运管处(局)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