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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淳安县管道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批复

2008-08-27 15:14:4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淳安县管道液化

 

 

浙价商〔2008273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淳安县管道液化

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批复

淳安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淳安县管道天然气价格的请示》(价〔20082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居民生活用户天然气(LNG)到户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非居民生活用户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90元。

二、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自正式供气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再行报批。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天然气  价格  批复

抄送:杭州市物价局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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