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价费〔2008〕274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英国伍斯特
大学学院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你院《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申请备案的请示》(宁波理工〔2008〕83号)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的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和国际物流专业成人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自2008级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9月7日。
二、你院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函
抄送: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