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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部署开展全市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等四则(08简报第15期)

发布时间:2008-09-12 15:53:06.0 来源:
第十五期

 

 

 

第十五期

(总第760期)

                           00八年四月三十日

 

绍兴市部署开展全市教育收费重点检查

日前,绍兴市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开展全市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20085月上旬至6月中旬开展全市教育收费重点检查。

绍兴市此次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院校、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专技校、初中、小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与教育收费相关的单位。检查的重点是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国有民营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专技校,示范性(重点)初中、小学。检查的时限是相关学校和单位自20071月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连续的将追溯到上一年度。

绍兴市此次教育收费重点检查采取下查一级与同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市普通高中、每个县(市)1所职业中学或者中专技校由市价格部门直接检查,其他学校和单位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16个方面:

1、违反价格权限部门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2、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行为。

3、义务教育中小学不执行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政策的行为。

4、各类学校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5、中小学校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快班、小班、超常班等并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6、以各种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7、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并高额收取费用或以人民教育基金会名义收取捐资、赞助费的行为。

8、国有民办高中不执行价格权限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

9、中专技校不执行收费备案制度,或超过备案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行为。

10、高等学校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行为。

11、高等学校定向生、预科结业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同届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类证书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

12、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用品从中牟利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

13、各类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的行为,或者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的行为。

14、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单位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权限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情况。

15、教育部门及下属单位以宣传推广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各种名义向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收取费用的行为。

16、其他违反国家、省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丽水市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电影周活动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深入开展价格法宣传,日前,丽水市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电影周”活动。本次电影周活动从426持续至52,在市区的七个社区分别进行,活动以“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为主题,选择了《我的长征》、《太行山上》等优秀国产故事影片,并采取放映前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此次电影周活动旨在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及维权宣传,以增强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建德市开展价格法律

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暨现场咨询活动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10周年,日前,建德市物价局在新安江文化广场举办了一场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暨现场咨询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有奖竞答活动。建德市物价局精心准备了200多道有关价格法律法规选择题悬挂在广场上,过往的市民踊跃参与答题,有的独自一人细细研读题目思索答案,有的则是三五成群相互讨论,答对者满怀喜悦地从现场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纪念品。在短短一个小时内,300份纪念品就被热情的市民领取一空。

二是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建德市物价局向市民们发放价格法宣传手册500多本,为市民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接受市民的投诉和举报。据不完全统计,有近100名群众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了生活中遇到的各类价格问题。现场价格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耐心的答复。并就当前老百姓较为关心的粮、油、肉、燃气、医药费等价格问题与他们展开讨论,从而宣传了国家有关价格的法规政策和物价主管部门的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群众价格维权意识,深化群众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记忆。

 

龙游县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为确保各中小学收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实际,龙游县物价局、教育局、县政府纠风办联合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的范围是公办中小学校(实验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华外初中、阳光小学、求实职校、工会职校和 001职校。检查时限为 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检查的重点是:有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以及对己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行为;有没有举办各种形式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兴趣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超常班等行为并乱收费;有没有强制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的现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有无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的行为;有无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的行为;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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