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期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物价局
2008年10月份价格举报统计情况分析
2008年10月,省价格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261件。其中,有关部门转办1件,来电228件,来信6件,来访3件,电子邮件23件。本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件,退还用户(消费者)金额2940元。
一、投诉处理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件261件,环比增加8%。药品及医疗服务17件,电力17件,成品油1件,交通运输70件,电信14件,水价1件,房地产及物业11件,旅游11件,教育11件,公安2件,质量技术监督1件,环保1件,其他类投诉举报104件。
二、价格举报热点问题
(一)交通运输价格。共受理70件,占受理总数的16%,环比增加15%。其中客货运价格24件,停车收费15件,施救、通行收费29件,其他1件。赵先生来电,小车在杭新景高速发生故障,交警联系了建德市某高速公路施救有限公司进行施救,使用了吊车和拖车,收费2600元,没有开具清单,发票也是要求了才开的,觉得很不合理,希望物价部门予以调查。经查,车主报警后,施救公司派出一辆吊车和一辆大货车到现场,吊车将爆胎小轿车吊到大货车上运至修理厂(30公里),修理厂内的铲车在不同时间段内先后两次对事故车实施作业,施救公司向车主收取吊车费用500元,铲车费用500元,驳运费用1600元。按浙价服[2004]289号规定,施救公司可以收取吊车费用500元,铲车作业费用73元(30×2×1.215),拖车费用350元(200+30×5),共计多收1677元。赵先生已收到施救公司退还多收费用。胡先生投诉在沪杭甬高速行驶时车子左后轮胎发生故障,当时打完电话后不到5分钟就有海宁市某汽车修理公司的车子路过,帮着换了轮胎的4个螺丝,就收取了起步费150元和作业费450元,共计600元,而且更换的螺丝不合适,下了高速后重新修理了。经调查,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该汽车修理公司实际可收取费用为轮胎抢修车起步费150元,轮胎作业费30元,拆装轮毂费70元,螺丝成本费50元,合计300元,多收的300元已责令还,胡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电信收费。共受理14件,占受理总数的5%,环比增加50%。其中邮政电信收费8件,移动通讯收费6件。电信服务“套餐”、“优惠”活动很多,消费者大都不能完全了解。有消费者通过省网投诉,联通刚结束的充值50元送1包饮料,按5元/月分10次返还的活动。充值了100元,每月应返还10元,但接到联通短信,称3.65元已返还到手机中,遂询问联通,告知必须消费才能返还,未消费部分不再返还,认为涉嫌价格欺诈。据查,浙江联通嘉兴分公司于今年5月20日推出了充值50元送价值28元农夫果园一箱,预存话费分十个月返还,并同时限定:每月返还的话费仅限当月使用,不积累至下月,且每月返还话费不能抵扣国际漫游费、国际长途费、短信和其它增值业务等费用,同时参加本次活动预存的话费不予退还。浙江联通嘉兴分公司对此次的促销优惠活动已在营业厅的广告宣传单上明确告知,未违反有关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