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总第959期)
浙江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宁波市、区两级社会价格监督总站积极
部署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为维护2012年元旦和春节假日市场的价格稳定,保障消费者的正常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2011年12月下旬,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召开部分县(市)、区总站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检查由市总站统一布置,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的129名社会价格监督员,分成41个小组,配合各级物价监督检查机构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全市粮食、蔬菜、食用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交通运输、旅游、购物等明码标价情况。检查的同时对商家进行价格政策宣传,促进商家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好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2011年12月22日上午,鄞州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该区当前社会价格形势,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认为,时近年末岁初,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社会价格督查服务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力组织巡查小组,对重要窗口及单位开展巡查与服务工作,指导分站开展市场价格监督,宣传价格政策,调解各类价格纠纷,做好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同时强调要加强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绍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与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
组织双管齐下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绍兴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于12月15日制订《绍兴市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方案》,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一是提醒告诫有关经营单位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将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12月16日至20日,绍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起草、印制了《致有关经营单位领导及员工朋友的一封信》,通过市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分送到市区230个大型商场、家居卖场、超市、汽车4S店、餐饮、宾馆、旅行社等,在致以节日问候的同时, 提醒告诫提高价格法制意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绍兴市2012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安排在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21日期间开展,以民生商品价格为重点,着重检查百货、超市、餐饮、宾馆、旅游景点、农贸市场等较易发生价格纠纷的行业或场所,争取从源头上控制价格纠纷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专职检查力量与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联合开展的方式进行。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检查效果。人员安排上则充分发挥社会价格监督组织力量充足的优势,由21个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每个站组成2个检查组,共42个组,负责对市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及年夜饭订价进行巡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组成3个检查组对各大商场、超市、电器卖场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旅游景区、交通运输、停车场等明码标价及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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